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5-01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木林森 股票代码 0027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赖爱梅 旷建平 电话 0760-87803366 0760-87803366 传真 0760-87803399 0760-87803399 电子信箱 ir@zsmls.com ir@zsmls.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4,001,667,872.07 2,873,646,579.03 39.25% 1,785,591,68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3,762,332.68 432,682,214.24 0.25% 161,539,14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23,711,438.24 418,677,737.99 1.20% 130,941,800.2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5,132,965.99 855,089,652.11 -4.67% 510,493,439.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8 0.00% 1.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8 0.00% 1.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65% 49.47% -14.82% 27.09%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5,192,696,775.76 3,435,884,396.25 51.13% 2,327,860,78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68,780,820.50 1,034,916,166.82 41.92% 677,136,386.2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 21,938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清焕 境内自然人 80.01% 355,660,700 355,660,700 中山市小榄镇 境内非国有法 城建资产经营 3.37% 14,999,900 14,999,900 人 有限公司 天津安兴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基金合伙 1.80% 7,999,800 7,999,800 人 企业(有限合伙) 中山市榄芯实 境内非国有法 业投资有限公 1.65% 7,320,000 7,320,000 人 司 平安财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0.90% 4,000,100 4,000,1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深圳市宝和林 境内非国有法 光电股份有限 0.82% 3,666,700 3,666,700 人 公司 深圳诠晶光电 境内非国有法 0.75% 3,333,300 3,333,300 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0.40% 1,788,466 0 一零八组合 赖爱梅 境内自然人 0.25% 1,098,000 1,098,000 易亚男 境内自然人 0.25% 1,098,000 1,09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不适用 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被业内称为LED的替换年,也是LED照明的普及年。从年初各地迎来一系列新政策、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到LED 价格的持续回落,市场在一针针强心剂下迅速释放。我国的LED照明产业规模也不断壮大,国内LED照明市场也已成为全球 照明产业变革升级过程中的重要一极。 2014年,在经历了全行业的整合、并购、跑路热潮,LED产业在激烈的厮杀中开始集聚,产业的融合与集中,推动了 技术的不断突破,成本的持续降低,加速了LED照明市场的渗透。2014年不管是行业总产值还是上游芯片、中游封装、下游 应用市场的增长速度都明显高于2013年水平。随着LED技术不断进步以及下游应用领域逐渐扩大,特别是LED照明市场的快 速发展,整个LED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同时,在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及整个半导体产业链逐渐由台韩向大陆转移的背景下, 我国半导体行业在未来5~10 年将面临绝佳的发展机遇。 2014年,公司依托自身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继续坚持“在稳固LED封装市场地位的同时,适度向LED应用产业链延伸” 的发展理念,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开拓,扩大公司LED封装各产品业务规模、加强LED照明应用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和技 术成果转化力度,本年度有多项新产品研发成功并向市场推广,强化营销网络和销售渠道的建设,加强全国各地代表处的辐 射力度、强化经销商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 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晋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控制财务风险,加强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建立 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对国际市场动态发展的跟踪与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 2014年,公司经营成果显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1,667,872.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25%;实现利润总 额439,424,416.87元,同比增长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833,679.52元,同比增长 0.25%。 二、主营业务构成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 4,001,667,872.07 2,967,356,317.06 25.85% 39.25% 47.72% -4.25% 造业 分产品 Lamp LED 1,119,067,401.14 783,722,146.52 29.97% 1.14% 4.24% -2.08% SMD LED 2,079,426,981.99 1,553,437,273.72 25.29% 60.15% 72.40% -5.31% Display 136,462,022.90 104,207,979.31 23.64% 21.22% 24.08% -1.76% LED 应用 590,728,225.29 462,777,555.70 21.66% 111.87% 121.96% -3.56% 分地区 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境内 其中:华南地区 1,890,599,262.62 1,384,808,012.98 26.75% 31.28% 43.41% -6.20% 华东地区 1,498,948,363.27 1,115,359,249.39 25.59% 50.42% 54.88% -2.14% 华中地区 132,563,754.17 99,392,574.15 25.02% 98.45% 106.63% -2.97% 华北地区 119,211,979.59 92,171,333.41 22.68% 132.56% 131.80% 0.25% 东北地区 44,117,209.03 34,000,284.53 22.93% 223.39% 244.14% -4.65% 西南地区 50,506,186.21 39,165,572.92 22.45% 258.63% 268.71% -2.12% 西北地区 11,212,778.10 8,690,831.91 22.49% 176.88% 185.48% -2.34% 境外 179,052,375.19 131,004,187.01 26.83% -14.80% -11.88% -2.43%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 (1)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方面: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制,完善产品创新体系;同时加强与国内著名高 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使新科研成果能迅速转化为公司生产力,形成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快速转换机制,从而带动产品不断创 新升级。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研发建设与LED封装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如支架、环氧树脂等供应相配套的生产线,整合原材料 产业链,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形成规模效应、成本效应,巩固公司在产业链整合方面的领先地位;提升了Lamp LED、 LED数码管及点阵产品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了生产工艺;加大了SMD LED及功率型LED产品的投入,完善封装产品线; 研发出适合时代潮流、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竞争力的LED应用产品等。 (2)市场开发及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作为国内LED封装行业先进企业之一,已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公司在稳定现 有客户合作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内及国际市场的营销力度,公司开发了较多高端客户,实现大规模客户定制产品,与 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强化了全国各地代表处的辐射力度、强化了经销商在产品推介与销售中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 平台建设并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电商销售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引进优秀销售人才,建立健全了激励考核机制,打造形成了一 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营销队伍。 (3)人才发展及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员工招 聘、培训、考核及晋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在人才引进途径上实行社会招聘与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组织各种形式的 员工活动在公司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人文化的企业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员工对公司的归宿感和自豪感。 (4)财务成本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加强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进一 步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 (5)国际化经营方面:公司依托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保持了产品品质和成本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加强国际交流 与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生产创新技术,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 工具进行列报。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对其合营企业 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将对参股公司 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调 整至递延收益列报。 该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2年度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故只需要对列报进行追溯调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对2013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88,956.04 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递延收益 10,794,780.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8,805,824.10 (续)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对2013年1月1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534,111.11 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递延收益 20,714,111.11 其他非流动负债 -9,180,000.0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7户,减少2户。具体如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有限公司于2014年新设成立子公司WOODFOREST LIGHTING,INC.,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3月新设成立子公司中山市强森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3月新设成立子公司天津市森时代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3月新设成立子公司重庆森庆照明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4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深圳市木林森光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9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森杰电子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