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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5-01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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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清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亚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徐金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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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1,023,397.87          650,268,129.97                         1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291,162.30           90,106,980.93                          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2,368,249.90           89,031,305.99                          3.7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731,462.62           18,352,463.25                        -53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8.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8.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9%                    8.34%                         -2.2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931,647,721.14         5,192,696,775.76                        1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37,620,116.89         1,468,780,820.50                        65.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8,277.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89,741.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108.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058.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602.07

合计                                                                    -77,087.6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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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88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清焕           境内自然人            80.01%      355,660,700       355,660,700

中山市小榄镇城
建资产经营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       14,999,900        14,999,900
公司

天津安兴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        7,999,800         7,999,800
(有限合伙)

中山市榄芯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7,320,000         7,32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财智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0%        4,000,100         4,000,100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和林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2%        3,666,700         3,666,700
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诠晶光电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3,333,300         3,333,300
限公司

易亚男           境内自然人             0.25%        1,098,000         1,098,000

赖爱梅           境内自然人             0.25%        1,098,000         1,098,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999,950                   0
零八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999,950 人民币普通股

张静杰                                                                  200,42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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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喻大发                                                               1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峰                                                                 121,9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洁                                                                 1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储益君                                                               1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陶永金                                                                99,15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小琳                                                                87,414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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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7.49%,主要系因为募集资金增加,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0.02%,主要系因为信用客户销售额增大所致;
3、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2.94%,主要系因为购买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6.03%,主要系因为设备及安装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48.52%,主要系因为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自
                                                   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发行人;孙清 月内,不转让或
                                     焕;赖爱梅;李冠 者委托他人管
                                                                     2015 年 02 月 17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群;林文彩;刘天 理本人直接或                        见内容       严格履行中
                                                                     日
                                     明;易亚男;郑明 间接持有的发
                                     波;周立宏     行人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
                                                   人在首次公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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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2、严
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司/
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3、
在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
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本人
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
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的锁定期,
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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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价做相应调整。
4、如果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后三年内公司
股票连续 5 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最近一
期每股净资产
的 120%时,公
司应当在 10 个
工作日内召开
投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就上
市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
发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如果
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后三年
内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
最近一期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
应当在 30 日内
实施相关稳定
股价的方案,并
提前 3 个交易
日公告具体实
施方案,具体如
下:公司将启动
股票回购的流
程:(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目
的回购股份,应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
与回购有关的
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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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5、若因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
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的损失。6、
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就木林森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发行
人”)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已作出
相关承诺,若不
履行承诺,受如
下约束措施:若
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未能履行
作出的公开承
诺,则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
公司章程规定
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全
体股东及其它
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停止在发
行人处获得股
东分红(停止在
发行人处领取
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
/本公司/本企业
履行相应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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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若因本
                                                     人/本公司/本企
                                                     业未履行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8.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5,200   至                          27,200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69.58
(万元)

                                             产能扩张,带动销售额增长,工艺创新及新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大,导致研
                                             发费用支出增加;同时公司加大 LED 应用产品的海外市场开拓力度,使得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增加,但研发创新和应用产品的扩张可为公司持续发展带来新的
                                             盈利增长点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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