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12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木林森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30,57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02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730,35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85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 务所的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3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2.8903%;反对19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109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9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256%; 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7841%。 2.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10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730,3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4674%;反对 19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773%; 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1552%。 2.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566%。 2.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566% 2.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弃权 14,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66%。 2.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566%。 2.8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6 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531%; 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5566%。 2.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2.19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8、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1%;反对 18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3104%;反对 18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207%;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13、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06,872股,截至2018 年8月13日,公司向募集资金认购方发行的25,206,872股股份已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等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251,961,668 股 变 更 为 1,277,168,54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251,961,668元变更为1,277,168,540元。 (2)、修订公司章程 因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意公司相应修 改原《公司章程》中的内容。具体修订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1,961,668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7,168,54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51,961,668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77,168,540 股, 1,251,961,668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无其他种 1,277,168,5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无其他种 类股份。 类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30,3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2.8903%;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409%; 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68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晓冬、侯冰洁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 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