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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20-05-08  

						股票代码:002745           股票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5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2020 年 4 月 29 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孙清焕先
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的利率与孙清焕先生的融
资贷款利率相同,以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为原则确定。利息自借款金额
到账当日起算。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相关具体事项授权经
营管理层办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补充关联交易的内容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进一步关于借款事宜进行协商,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的利率与孙清焕先生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利率相同,但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
过 7%。


    三、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优化公司的借款结构,

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借款的利率与孙清焕的融资贷款利率相同,但
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7%。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