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8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专人传递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
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
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
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
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0年8月11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2020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