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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0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孙清焕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6 号)的核准,木林森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26,600,177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66,001.77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0 号”文同意,公司 266,001.77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木森转债”,债券

代码“12808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开始转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转股数量累计为 102,753,956 股,占本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为 7.45%。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孙清焕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6,630,112 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孙清焕先生通知,孙清焕先生

    通过大宗交易在 2020 年 8 月 17 日,共计减持 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的总股本

    比例 0.07%。公司总股本因“木森转债”转股累计增加 102,753,956 股,导致孙

    清焕先生持股比例被稀释,本次孙清焕先生股份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

    释及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导致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清焕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上海城怡景楼*栋*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木林森                     股票代码             00274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减持 90                   减持比例 0.07%

           A股                            0.0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03%

        合   计                            90                          4.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其
多选)                     减持事项,根据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公司
                           总股本因“木森转债”转股累计增加 102,753,956 股,导致孙清
                           焕先生持股比例被稀释,孙清焕先生持股比例由 55.02%变动至
                           50.92%。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注 1                            (%)注 2
    合计持有股份          703,594,600        55.02           702,694,600        50.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029,150        13.06           166,129,150        1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565,450        41.96           536,565,450        38.88
注 1:占总股本比例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 1,278,776,258 股;
注 2:占总股本比例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 1,379,922,496 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孙清焕先生遵照已披露的减持预披露公告本次完成大宗交易
划                                            0.07%的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