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木林森: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0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变动的情况
    2021年1月11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冠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李冠群先生由于工作
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目前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冠群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冠群先生持有131.76万股,李冠群先生承诺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李冠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冠群先生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董事长
孙清焕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1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燕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燕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肖燕松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
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经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燕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肖燕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木林森大道1号
    邮政编码:528415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6666
    传真号码:0760-89828888-9999
    电子邮箱:ir@zsmls.com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
附:肖燕松先生简历

    肖燕松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2006
年至2020年先后供职于中国航天科技有限公司、ASML 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平
安证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
理。

    肖燕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