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20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
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
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玉陕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发生
变化,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并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的决策,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等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
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之补充合同》,终止双方于2020年7月12日签署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小米
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