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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木林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及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木林森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4
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
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
2286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1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0,017,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1,9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到
位,且 经瑞华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予 以验 证并出 具瑞 华验字
[2019]485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3,018.8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7,706,379.2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647.1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3,146.3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8,427.6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4,159.79 万元,
公司转入银行手续费备付金 0.3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

计为 12,587.02 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5,798.8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798.8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
集资金余额为 175,971.8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14.20 万元,
公司转入银行手续费备付金 0.19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9,8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285.8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目”、
“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原“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和兴业中山分行、平安中山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

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注 1)           39600010010039193                             0.10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注 2)             11016440948008                          12,585.00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2001160278002350                             1.92

           合计                                                               12,587.02
    注 1: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账号为 396000100100390135。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39600010010039193;
    注 2: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账号为 11015768825001。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11016440948008。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实行专户管理。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
行专户管理。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中山市木林
森光电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
                                         3
 管理。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
 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
 户管理。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华
 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浦发银行中山小榄支行(注 4)          15020078801900000206                           227.22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15000102592265                            5,865.73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808880100009569                             190.29

     光大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54240188000012564                               2.61

               合计                                                                  6,285.85
      注 4: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存储账
 户账号为 15020078801400000204。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 管 协 议 》, 募 集 资 金 存 储 账 户 变 更 中 山 市 木 林 森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开 立 的
 15020078801900000206 账户。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23,145.8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85,798.8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二。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
169,800 万元,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69,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
的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69,800.00 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三。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原募投建设项目计划募资 113,000 万元,实际仅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如投入建设,仅够厂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公司自身流动资
金较为紧张,当前环境下银行融资空间有限,公司短期无法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建设。出于对市场行情发展而做出的适时判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 照明应
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新的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 LED


                                    5
灯丝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原有
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 灯泡、LED 灯管、LED 面板灯等照明产品,同时提
升 了 生产 线的 自动 化 程度 。变 更后 项目 投 资总 额由 128,686.21 万 元变 更 为
134,719.97 万元,除原募投项目所募集 32,1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外,公司拟通过可

转债发行募资 90,161.2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 目的议 案》 。因筹 划收 购欧司 朗剥 离设立 的从 事通用 照明 业务的
LEDVANCE,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调整,公司决定将“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
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在江西
新余高新区新建一个 LED 显示屏照明板和 LED 室内照明板生产基地。变更后的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03,529.91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681.11 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变更前的募投项目一致,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中的设备购

置和部分安装工程及装修费用,募投项目地址亦保持不变。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木林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木林森董事会披露的 2020 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6
附表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573.9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47.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5,681.1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146.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68%
                                                                                                              项目达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1)      金额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                            大变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         否         61,575.50    61,575.50     1,163.90    62,046.27    100.76      注1      239.48       否          否
2、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
                                    否         94,317.33    95,652.03                 95,652.03    100.00      注2     -2,603.13     否          否
项目
3、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否         75,681.11    75,681.11     7,483.25    65,448.02    86.48       注3     -3,748.82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1,573.94   232,908.64     8,647.15   223,146.3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7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1,573.94   232,908.64    8,647.15   223,146.32
                                                                 注 1:《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注 2:《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显示屏封装
                                                                 市场竞争加剧;2、以前年度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3、实际期间费用率较高;
                                                                 4、环保验收时间较原计划晚;5、异地新建项目,人员的整体到位时间晚于预期;6、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复工生产及业务拓展不及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注 3:《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受新冠疫情影响,
                                                                 募投项目的人员招聘、产能消化和市场拓展等事项滞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适度放缓了产能投放速度。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的
                                                                 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建设期限作出延期外,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2、大部分人员在新余当地新招,
                                                                 培训时间和成本均高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8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48380037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8,894.38 万元。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894.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 2 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9
附件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61,770.6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85,798.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85,798.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根据实际                                                        项目达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金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净额的承                                累计投入                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资总额(1)        额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诺投资总                                 金额(2)                状态日                           大变化
                                  变更)                                                        =(2)/(1)
                                               额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
                                   否        90,161.24    90,161.24      4,019.72    4,019.72     4.46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生产项目
2、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
                                   否        66,837.61    66,837.61      3,020.09    3,020.09     4.52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3、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           否        26,771.79    26,771.79       758.99       758.99     2.84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偿还有息债务                    否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100.00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770.64   261,770.64     85,798.80   85,798.80
超募资金投向


                                                                          1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770.64   261,770.64    85,798.80   85,798.80
                                                                 注 1:截至报告期末,《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和《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报告期末,《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和《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处于建设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年初相继出台并严格
                                                                 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了项目实施开展,同时
                                                                 由于疫情带来市场冲击,公司综合考虑决定放缓投资进度。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的三个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义乌 LED 照明
                                                                 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除建设期限作出延期外,上
                                                                 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注 2:该项目旨在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偿债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1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112 号),截至 2020 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85,798.80 万元。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85,798.80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于 2020 年 3 月 6 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 169,800 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69,8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1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不超
                                                 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临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69,800.00 万元。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配套募集资金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 2 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12
附表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项目可行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额                                                                    生重大变
                                                                                   (2)      (3)=(2)/(1)     期
                                                                                                                                               化
                               新余 LED 应用照明
1、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75,681.11      7,483.25     65,448.02     86.48         注1      -3,748.82      否         否
                               一期建设项目
2、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   义乌 LED 照明应用
                                                    122,261.24     30,800.36    30,800.36        25.19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生产项目                     产品项目

             合计                                   197,942.35     38,283.61    96,248.38                            -3,748.82




                                                                           13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将“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
                                       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公司 2018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出于对市场行
                                       情发展而做出的适时判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义乌 LED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新的
                                       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 LED 灯丝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 LED 照明应用
                                       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原有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 灯泡、LED 灯管、LED 面板
                                       灯等照明产品,同时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 128,686.21 万
                                       元变更为 134,719.97 万元,除原募投项目所募集 32,1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外,公司拟通过
                                       可转债发行募资 90,161.2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
                                       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
                                       注 1:《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受新冠疫情影响,
                                       募投项目的人员招聘、产能消化和市场拓展等事项滞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适度放缓了产能投放速度,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大部分人员在新余当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新招,培训时间和成本均高于预期。
                                       注 2: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年初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
                                       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了项目实施开展,同时由于疫情带来市场冲击,公
                                       司综合考虑决定放缓投资进度,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14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5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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