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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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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寿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士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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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66,946,258.35                1,498,318,061.90                          -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9,289,197.78                      802,737,574.30                      23.2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3,017,938.50                     -10.90%        1,317,124,087.29                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07,684.39                     -83.81%           14,301,623.48               -6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275,954.07                     -91.12%            8,247,665.52               -77.5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8,293,761.06              23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86.67%                     0.09              -7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86.67%                     0.09              -75.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                     -2.25%                    0.12%               -4.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4,281.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568,356.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566,205.1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678.45

合计                                                                            6,053,957.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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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06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寿纯             境内自然人             32.66%      52,050,000        52,050,000

曲立荣             境内自然人             30.12%      48,000,000        48,000,000

王可功             境内自然人              3.77%       6,000,000         6,000,000

贺传虎             境内自然人              3.77%       6,000,000         6,000,000

赵志明             境内自然人              2.51%       4,000,000         4,000,000

张华               境内自然人              2.20%       3,500,000         3,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实先进制
                   其他                    0.93%       1,479,089
造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优
                   其他                    0.90%       1,429,715
势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钱苏娟             境内自然人              0.65%       1,029,800

张波               境内自然人              0.51%         818,98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先进
                                                                         1,479,089 人民币普通股          1,479,089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1,429,715 人民币普通股          1,429,715
优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钱苏娟                                                                   1,02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9,800

张波                                                                      818,981 人民币普通股             818,98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722,648 人民币普通股             722,64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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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
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660,892 人民币普通股           660,892
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24,200 人民币普通股           624,200

王辉                                                                     614,700 人民币普通股           614,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
                                                                         4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484,900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寿纯与曲立荣为夫妇,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
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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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净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61%,主要为客户欠款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8.90%,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较多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93.52%,为公司商品鸡场改造立体养殖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1.35%,为公司付土地承包费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0.98%,为公司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82.56%,为公司本期到期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6.67%,为贷款减少,相应利息减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0、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35%,为本期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2.78%,为本期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2、营业税金附加较上年度同期增加69.36%,为本期营业税应税项目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减少76.10%,为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同期减少43.07%,为本期预期产品销售价格无减值,转回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同期增加73.67%,为本期政府补偿款较多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047.76%,为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较多所致。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减少100%,为本期无应税项目所得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增加237.31%,为本期收入增加,,相应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275.41%,为本期偿还贷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7月9日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熟食品加工项目、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
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921号)(公告编号2015-05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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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编号 2015-050)
书》(152921 号)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履
                                                                                                      承诺时 诺 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    期 情
                                                                                                             限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寿纯、曲立荣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正
                                                                                                 2015 年
             王寿纯、曲 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寿纯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3 常
                                                                                                 02 月
             立荣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年 履
                                                                                                 16 日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行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王寿纯、曲立荣承诺:在两人及两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仙坛
                          股份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业务。两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仙坛股份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
                          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仙坛股份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
首次公开发                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仙坛股份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两人控制的
行或再融资                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
时所作承诺                从事与仙坛股份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
                                                                                                                正
                          购、兼并与仙坛股份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如若 2014 年
             王寿纯、曲                                                                                      长 常
                          两人控制的法人出现与仙坛股份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仙坛股份有权以优 06 月
             立荣                                                                                            期 履
                          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仙坛股份经营。两人承诺不以仙坛 25 日
                                                                                                                行
                          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仙坛股份其他股东的权益。以上声
                          明与承诺自两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两人及两人
                          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仙坛股份的权益受到损
                          害,则两人同意向仙坛股份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仙坛股份股东王寿纯、曲立
                          荣出具《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该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该等
                          交易不损害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若由此导致对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的
                          利益造成损害,本人愿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
           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二)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
           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
           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
           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利润分配、资本
山东仙坛   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正
                                                                                     2015 年
股份有限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            3 常
                                                                                     02 月
公司;王寿 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年 履
                                                                                     16 日
纯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             行
           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回购
           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利润
           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
           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
           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如果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


                                                                                                     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下同)、高级管理
                         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
                         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
                         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预案审议时尚未就任或未来
                         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如
                         有)及税后薪酬额 50%的总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预案及承
                         诺。

             山东仙坛                                                                                                 正
                         仙坛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寿纯、曲立荣夫妇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2014 年
             股份有限                                                                                            长 常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06 月
             公司;曲立                                                                                           期 履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5 日
             荣;王寿纯                                                                                                行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如下:在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正
             山东仙坛                                                                                  2014 年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                长 常
             股份有限                                                                                  06 月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                期 履
             公司                                                                                      25 日
                         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                     行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王寿纯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正
其他对公司                                                                                             2015 年 六
                         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为自                    常
中小股东所 王寿纯                                                                                      7 月 10 个
                         有资金。王寿纯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实施                     履
作承诺                                                                                                 日        月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行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0%    至                         -3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217.05   至                         3,103.86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434.09

                                            受制于国内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行业整体经营情况未恢复至正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常水平,预计 2015 年度效益低于上年度。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寿纯


                                                                                   2015 年 10 月 3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