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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8-1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山
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就本
次担保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
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存明               彭建云               王全宁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