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和 2018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010)。近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的告知函,王寿纯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2、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
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在计划增持期间内,王寿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48,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36%。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 成交均价(元)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 2018 年 3 月 15 日 150,000 20.43 3,064,500.00 0.082
2 2018 年 3 月 19 日 98,000 20.489 2,007,922.00 0.054
合计 —— 248,000 —— 5,072,422.00 0.13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寿纯、曲立荣夫妇共持有公司股份
100,15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08%。其中,王寿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
份 52,15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8.68%;曲立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6.40%。
截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寿纯、曲立荣夫妇共持有公司股
份 100,398,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212%。其中,王寿纯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 52,398,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8.815%;曲立荣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 48,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6.397%。
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840,20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
本由 181,840,201股增至 309,128,341股。
截至2019 年1月3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9年1
月3日期间,除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
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寿纯、曲立荣夫妇共持
有公司股份170,6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12%。其中,王寿纯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89,0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15%;曲立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7%。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
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王寿纯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实
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
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本次增
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