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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03-1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山
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存明                彭建云              王全宁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