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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
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

    2、资金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
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金额内。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山东仙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
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金额内。

    3、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交所等认
可的其他投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
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组织机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
下,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