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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按照募集资金运用
计划以募集资金向山东仙坛诸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食品”)分期提
供总额 480,523,756.16 元借款来实施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 号)核准,公司向 10
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09,999,974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999,75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4,475,996.84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523,756.16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和信验字(2020)第 00006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               280,210.18           103,052.38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仙坛股份“年
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诸城食品实施。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前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提供借款等合法的方
式提供资金,由其进行项目建设。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对控股子公司诸城食品进行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
    公司拟以剩余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分期提供总额 480,523,756.16 元借款,
用以推进“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建设。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借款
期限为 3 年,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自动续
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仙坛诸城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MA3QJA5K2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寿恒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仙坛路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饲料
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诸城食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诸城食品 92.8571%股份,潍坊鸿盈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诸城食品 7.1429%股份。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为诸城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诸城食品的少数股东潍坊
鸿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诸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间接持有
100%权益的财政引导基金,根据公司与诸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诸城食品后续增加注册资本时,诸城市人民政府不增加投资额,其持股比例随之
变化。诸城市人民政府承诺,诸城食品正式投产后五年内引导基金不得撤出或转
让,五年后引导基金转让股份时,公司有优先受让权。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
中和投产后,诸城市人民政府保证办理项目所需土地、环评、立项、安全生产、
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养殖用地备案等手续并协调自然资源、环保
农业农村、畜牧中心等职能部门以使项目可以顺利进行,同时给予项目公司享受
诸城市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募投项目提供借款,是基于诸城食品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与潍坊鸿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友好协商,潍坊鸿盈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借款,但会积极为诸城食品争取有
关优惠政策,努力确保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
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以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分期提供
总额 480,523,756.16 元借款来实施募投项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募投项目提供借款,是基于诸城食品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诸城食品的少
数股东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借款,但会积极为诸城食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努力
确保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诸城食品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
借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诸城食品的少数股东不与公司同比
例提供借款,但会积极为诸城食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仙坛诸城食品提供借
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提供借款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
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仙坛诸城食品提供借款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