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9-028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与本公司多年
的合作经验,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在 2018 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中汇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
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
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确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在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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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
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
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对公司资产情况和组织结构构成较为熟悉,能够及时、全面、
客观的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审计事项的要求,其在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
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 1 年。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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