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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斯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埃斯
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埃斯顿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92,857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具体发行价为 28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94,99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137,664.6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79,862,331.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 5599 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序                                            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6 月 8日已投
号                                            投入金额                 集资金余额
                                                              入金额
     标准化焊接机器人工作
1                             15,544.65       15,544.65      2,063.92     13,821.14
     站产业化项目


                                          1
                                                          截至 2022 年
序                                            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6 月 8日已投
号                                            投入金额                 集资金余额
                                                              入金额
     机器人激光焊接和激光
2                             10,400.00       10,400.00      1,524.13      9,045.19
     3D 打印研制项目
     工业、服务智能协作机器
3                             12,970.40       11,442.90       247.62      11,267.93
     人及核心部件研制项目
     新一代智能化控制平台
4                             15,000.00       13,436.43      1,860.41     10,191.02
     和应用软件研制项目
     应用于医疗和手术的专
5                             10,190.00       10,190.00        43.09      10,326.45
     用协作机器人研制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18,486.02       18,486.02     18,486.02             -

           小计               82,591.07       79,500.00     24,225.19     54,651.73

     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合计余额为 54,651.73 万元(含利息),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预
计在短期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已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号)。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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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

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履行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认为: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3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欢                 陈 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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