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8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3-014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 18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1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股份 524,841,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0.563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共 12 人,代表股份
377,194,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 525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
代表股份 147,646,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74%;
3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159,986,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14%。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披
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汤文成先生接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期间就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
投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获得授权的股东人数为 0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9,443,22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9181%;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0819%;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588,48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206%;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794%;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9,443,22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9181%;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0819%;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588,48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206%;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794%;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9,443,22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9181%;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0819%;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588,48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206%;反对 105,398,294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794%;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4,841,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9,986,479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魏海涛、王源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4
开征集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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