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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2
号),因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会议审议事项序号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颜昌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刘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卢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四)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一)、(二)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四)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一)至(三)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一)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议案
(二)应选独立董事4名,议案(三)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颜昌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颜亚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何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刘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卢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一)、(二)、(三)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四)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二)、(三)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二)至(四)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二)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议案
(三)应选独立董事4名,议案(四)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已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8-092号)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
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