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关于收到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江西天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退回的投资保证金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江西天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退回的投资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披露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江
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天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预破产合并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0 号),拟参与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人
生态”)及江西天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人航空”)预破产合并重
整。
2018 年 11 月 7 日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天祥通
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号),
公司被确定为天人生态、天祥航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投资人。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天人生态管理人、天祥航空管理人以及天人生态、天
祥航空签署了《重整投资备忘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江
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天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号)。
根据 2019 年 1 月 10 签订的《重整投资备忘录》约定,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获得批准,公司将有权终止本次投资,且管理人应在收到公司终
止投资通知书的 5 日内将公司已缴纳的投资款和保证金返还至公司。由于截止 2019
年 4 月 12 日《重整计划草案》仍未表决通过亦未获得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投资并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向天人生态管理人、天祥航空管理人、吉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送了《关于终止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天祥通用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函》(以下简称“《终止破产重整投资函》”),要求
管理人于收到《终止破产重整投资函》的 5 日内将公司已缴纳的 2000 万元保证金退
还至公司账户。
二、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天人生态管理人、天祥航空管理人退回给公司的
投资保证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我公司对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如期获得批准表示遗憾。同时感谢各方对此次破产重
整做出的共同努力和辛劳付出。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