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2-25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吉利受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吉利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以无偿方式公开进
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证券代码:002749
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昌绪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颉
公司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公司邮政编码:610100
公司电话:028-66848862
公司传真:028-66848862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scggic.com
公司电子信箱:dsh@scggic.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
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5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吉利,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1 年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理财学专
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 年至 2006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博连读,获
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 年留校任教,从事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现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
心主任,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现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作为
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3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
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
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收件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66848862
传真:028-66848862
邮政编码:610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
核(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
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
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
效。)。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
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一
致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吉利
2021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
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利作为本
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
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
议案内容 同 反 弃
序号
意 对 权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3.00
宜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同一
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性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