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的说明2021-03-23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核实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2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均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公司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65 万股,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667
万股,合计 38 人、62.317 万股。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激励对象授予人数由
224 人调整为 20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10.69 万股调整为 548.37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0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208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3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2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8.37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