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2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股份”)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为了适应新型规模化种植户的需求,探索专门服务新型规模化种植户的运营模
式,并对这种营销模式创新的开展进行有力支持,因此公司拟与四川冠顶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部分股东系国光股份的董事、高管)共同投资设立由公司控股
的四川芸领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洁敏: 吉 利:
刘云平: 李天民: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