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天民)2021-04-30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坚持诚信、勤
勉、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关注公司发展,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 5 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
实际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是否连续三次
出席现场 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李天民 5 0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作出独立、公正判断,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
会议时间 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1、关于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投资协议》及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0.8.13 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同意
九次(临时)会议
2、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
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20.8.28 同意
十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对外投资控股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事项
2、向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增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2020.10.19 资事项 同意
十一次(临时)会议
3、刘景清、管晓云及上海阿尔宾科技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持有的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2020.11.25 1、出售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同意
十三次(临时)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因新冠疫情的原因,主要通过非现场方式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制
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参与重庆润尔科技
有限公司原药建设项目选址工作调研并推进在重庆万盛工业园区落地。为公司经营
和发展提出积极建议。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特别关注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2、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董事会会议、股东
大会后,督促公司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披露义务。
本人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起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
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健全。
2021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天民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