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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
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17、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1、议案 6、7、8、9、10、11、12、13、14、16、17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2、议案 8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15.00      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
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
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
户卡、持股凭证。
       (3)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
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2)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6:30 前
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4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
(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7.00                                                       √
           告》的议案
 8.00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9.00                                                       √
           议案
 10.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11.00                                                      √
           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15.00     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17.00
           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8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出席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6:30 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
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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