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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5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
益为出发点,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内控、信息披露等事
项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审议议案 50 个,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
建议。

    二、依法行使职权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年度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年度内公司历次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履职进行进行监督,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事项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
公司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明确,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对公司财务以及定期报告的监督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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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监督和审查。并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
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各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经营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通过指定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得信息。
   (五)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监督
   一是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公司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是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的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是对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进行了监督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反承诺或变更承诺
的情形。
    四是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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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还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回购
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是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
    通过召开监事会审议如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对外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等重大事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
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把国光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