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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7、8、9、10、11、12、13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颜亚奇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1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东及股东授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以网络投票方式
                         委托代表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会议的股东
       人数                    14              10               4
 代表股份数(股)        223,381,908      223,337,389        44,51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2772%            51.2670%         0.0102%
 份总数的比例(%)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
议:
   (一)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0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何颉、何鹏、陈曦、庄万福、吴攀道、李培伟、李汝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16,684,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7.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且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06,697,189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696,244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 颜昌绪、颜亚奇 回避表决,其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202,000,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0.43%。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1,380,963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8,521,56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23,381,908     100.0000      -      0.00000       -        0.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广辉、李晓悦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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