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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颜亚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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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东及股东授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委托代表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股东
       人数                   14            7                  7
 代表股份数(股)        59,801,797     57,974,697         1,827,1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3.7329%          13.3134%            0.4196%
 份总数的比例(%)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颜亚奇、何颉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41,21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47%。
    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6,855,982    90.7119     1,725,900     9.2881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855,982    90.7119     1,725,900    9.2881           0        0.000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蕊、向芝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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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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