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预算管理制度2023-04-18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在战略、决策、控制和评价活
动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和效率,确保各项经营目标能够顺利完成,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以经营计划为
基础,以工作任务为目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科学预测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和行为所
做的预期安排,是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系统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保持一致,即从每年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五条 当年新增加的下属单位(含新设立的企业和并购增加的企业),从下一
个会计年度起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第二章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统一领导预算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单位
(以下统称为: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共同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反馈、考评等具体管理办法;
(二)审核预算草案,依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批准预算的具体实施和调整方案;
(四)审议批准预算管理工作的相关改进方案。
第八条 财务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拟定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反馈、考评等具体管理办法,报总裁办公
会审批;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二)向各预算单位传达预算编制方针、程序,指导其预算编制工作,协调编
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汇总、平衡和初审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数据,形成预算草案,报总裁
办公会审核;
(四)编制预算实施及调整方案,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五)定期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督促各预算主体按预算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
(六)针对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关预算工作改进建议,报总裁办公
会审批。
第九条 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管理的实施主体,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
(二)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三)定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四)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整体的预算平衡、执行监控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十条 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岗位和工作职责,配
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流程,确保公司的各项预算管理要求能够落到
实处。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是全面预算管理的监督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
(二)监督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三)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
现。
第三章 预算编制与调整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算原则。预算的编制要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始终,涉及
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部门,具有全员、全过程、全部门的特征。
(二)目标一致性原则。无论哪一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以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方针。
(三)客观性原则。各预算单位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预测要努力贴近业务实
际情况。
(四)综合平衡原则。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总体部署协调各级预
算方案,使其预算方案与经营活动相匹配。
(五)刚性约束原则。公司的预算实施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和变更,
对超预算和预算外项目必须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批。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和滚动预算
等。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编制方法,并在编制
说明中加以注明。各预算单位在不同时期针对同一预算项目,原则上要使用相同的
预算编制方法,以增强预算编制的一贯性和可比性。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
进行,具体包括:
(一)下达目标。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下达年度经营目标
和财务预算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利润目标和营运资本目标等。
(二)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按照下达的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结合本部门、
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预期,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并提交财务部。
(三)审查平衡。财务部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汇总,
提出初步调整和综合平衡意见,反馈给各预算单位。
(四)审议批准。财务部编制公司整体的预算草案,报总裁办公会审核后,依
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下达执行。财务部将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下达给各预算单位,并督促其按
照预算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的预算编制模板、编制时间和其他工作要求由财务部以工作通
知的形式另行发布,并根据管理需要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正式批准的预算方案原则上不予调整。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严
重影响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的,可按全面预算调整程序进行调整: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等。
(二)国家政策、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预算单位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四)预算单位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发生重大合并、分立等。
(五)公司总裁办公会认可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预算调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预算调整事项应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二)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可行;
(三)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的、非常规的关键性
差异等方面。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应当予以否决。
第十八条 全面预算的调整程序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向公司财务部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调整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预算调整申请表、调整依据、拟采取的措施及预期取得的效果等相关说明材料。
(二)公司财务部整理、审核预算调整申请,提出处理意见,编制预算调整方
案,上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三)预算调整方案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向有关预算单位下达调整批复。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十九条 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
层分解,落实到内部各环节、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二十条 各预算单位应当将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
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预算内事项,各预算单位按照本公司正常的签审流程进行付
款和报销;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应当由公司副总裁、子(孙)公司负责人
等更高级别的管理层审批,并及时补办预算调整手续。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应当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裁办公会和各预算单
位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经营目标的影响,要求各预算单位
对预算指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重大差异作出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应当逐步推进预算的信息化管理进程,通过现代电子信息
技术手段监控和推动预算执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五章 预算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将定期对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全
面预算相关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及差错率、预算完成进度、预算指标差异率、预算执
行情况分析报告内容质量等。
第二十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将预算考核结果与各预算
单位责任人的薪酬挂钩。具体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预算单位可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预算考核办法,
层层落实全面预算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全面预
算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应向财务部、各预算单位提出书面建议,以便及
时采取纠正和完善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