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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7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股份”)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2018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
九节“公司治理”部分。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 年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7、《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
公告》。
    8、《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上述第 1 项至第 8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
(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画“√”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00                                                               √
             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
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
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8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
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
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
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三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季小马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七、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画“√”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5.00                                                         √
                   案》

           6.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
           8.00                                                         √
                   报规划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
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画“√”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          --
                                                   投票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5.00                                             √
                   信额度的议案》

  6.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
  7.00                                             √
                     项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
  8.00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
(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
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
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