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1 人,代表股

份 657,708,8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33,180,519 股)的比例为 78.9395%。其
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657,490,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8.913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218,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262%;(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 人,代表股份 218,35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262%。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公司董事、监事和总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
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下列事项,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7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10 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77,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1%;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33%;反对 13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