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3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因并购而被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自查报告
及解决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
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在并购前已存在,而并非关联方的主观故意。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制定了解决
方案并予执行。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因并购而被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情况的自查报告及解决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
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
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9 年度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对此事项,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工                   刘双明                       刘利剑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