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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监事陈

培铭先生、张泉先生和丘鸿长先生三人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收购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 上市公司本次实施对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的收购,是上市公司既定的二片罐业务整合策略的推进,目的在于通过进

一步整合,完善上市公司二片罐业务的区域布局,提升盈利能力,也是控股股东

履行相关承诺,逐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需要。因此实施本次交易有其必要性,

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2.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以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资产评估值相对

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有一定溢价,有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同时本次交易
未要求关联方提供业绩承诺,是考虑到关联方前次收购标的公司的目的在于帮助

上市公司锁定并购标的,而且在其收购完成后已将标的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

上市公司并购后也已有整合的安排,因此本次交易安排中未要求关联方提供业绩

承诺符合商业逻辑,公正合理。本次交易的价格和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收购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一般的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

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需依法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

登的《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5)。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