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四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3 人,代表股
份 631,360,3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33,180,519 股)的比例为 75.7771%。其
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621,028,67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4.537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0,331,7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00%;(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9 人,代表股份 35,840,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3017%。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公司董事、
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在关联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名
下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593,576,873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452,101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9%;反对 33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09,299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
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53%;反对 331,409 股,占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在关联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福州昇洋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名
下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593,576,873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及工程服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452,101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9%;反对 33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09,299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
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53%;反对 331,409 股,占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