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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昇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相关材料,
并参与了董事会对议案的讨论后,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
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40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9.7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
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二、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
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方案既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
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公司
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
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同意
该项报告。结合该评价报告,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
部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改进内部控制中的缺陷。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1 年度考核指标
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也充分考虑了公
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适当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
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部董事津贴进行适当调整,有利于调动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
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调整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王竞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后作
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
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工                   刘双明                   刘利剑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