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提升资产盈利水平、控制经营风险,也有利于
公司聚焦管理资源,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现状。
3、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基础,结合了标的公司 2021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
定价合理公允。
4、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一般的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
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工 刘双明 王竞达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