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 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公
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参与了
董事会对议案的讨论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2021 年上半年,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
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9,582.1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0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
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公司的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
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工 刘双明 王竞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