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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兴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股份”)正常生
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昇兴”)
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福建自贸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建自贸区分
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山东昇兴
就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2、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
拟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7,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中山昇兴就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3、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昇兴以及公司的母公司昇兴控股有限公司拟与恒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对公司向恒丰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7,5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山东昇兴就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注册资本:97,691.8468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5、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4 日。
    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7、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包装装
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
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酒、饮料及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预
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77,304.9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290,724.41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85,435.36 万元),净资产为 181,967.7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91%。2020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290,300.65 万元,
利润总额为 1,424.15 万元,净利润为 1,364.12 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
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638,190.9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2,579.8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89,275.17 万元),净资产为 270,051.54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56.81%。2021 年 1-9 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350,594.21 万元,利润
总额为 16,026.26 万元,净利润为 12,399.67 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兴业银行福建自贸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
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亦认可和同意该展期,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30,000万元。
    5、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7,0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公司向恒丰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昇兴控股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 7,5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
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
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
及费用等)。
    6、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14,192 万元,其中,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2,209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1,983 万元(全部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
近一年(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
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