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17.96 亿
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
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
度为 6.88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
度为 11.08 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一、 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金边)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边昇兴”)因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
“盘谷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新增总额 2,000 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由昇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二
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太平洋”)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以下简称“农商行铁西支行”)申请总额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由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金边)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
4、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成立日期:2019 年 09 月 19 日
6、住所:Prey Totueng, Trapeang Veaeng, Kandal Stueng,Kandal,8373,Cambodia
7、主营业务:金属包装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8、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边昇兴的资产总额为 19,719.8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6,962.30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0.00 万元),净资产为 12,757.53 万元,营业
收入为 12.97 万元,利润总额为-260.81 万元,净利润为-260.81 万元(以上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边昇兴的资产总额为 36,689.9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4,383.6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1,462.65 万元),净资产为 12,306.32 万元,
营业收入为 10,976.39 万元,利润总额为-725.83 万元,净利润为-505.33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方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平洋制罐(沈阳)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8,472.9704 万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法定代表人:林斌
6、成立日期:2005 年 06 月 17 日
7、住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号路 8 甲 5-1 号
8、主营业务:金属包装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太平洋的资产总额为 43,340.08 万元,负
债总额为 26,854.91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0 元),净资产为 16,485.17 万元,
营业收入为 43,217.49 万元,利润总额为 2,783.62 万元,净利润为 2,322.63 万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沈阳太平洋的资产总额为 51,765.13 万元,负
债总额为 34,973.7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0 万元),净资产为 16,791.40 万元,
营业收入为 32,155.16 万元,利润总额为 366.57 万元,净利润为 306.23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 2,000 万美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1,356.32 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860.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9.82%,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860.32 万元(全
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
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
未清偿、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