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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双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
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
履行权利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
式参会 16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
人全部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审阅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
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太平洋制罐(青岛)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暨关联交易、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下为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发表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及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发表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3.发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发表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为同意。
    (三)2021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发表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2.发表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发表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发表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发表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1 年度考核指标的独
立意见;
    6.发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发表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8.发表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9.发表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为同意,并就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1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5 月 31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发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并授权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
见;
       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为同意。
       (七)2021 年 6 月 17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
收购太平洋制罐(青岛)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胜任能力、独立性、评估假设
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6 月 28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1 年 7 月 7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
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1 年 8 月 3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21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发表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为同意。
       (十二)2021 年 12 月 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认真组织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各项
议案,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从
而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21 年,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核了 2020 年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副总裁等事项。
       同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与其他委员一起在 2021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审计
的工作进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
核,从而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21 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审核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定期报告、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监察部 2020 年度、2021 年各季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等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核了 2020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调整董事津贴、2020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 2021 年度考核指标等事
项。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适当的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并积极献计献策,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认
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
       (二)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总监、年报审计
师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度,以确保年度报告准确、及时的披
露。
       (三)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监督和检查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培训和学习
       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福建省证监局、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行
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
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要求,认真、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
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特此报告!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无
正文)




                                            独立董事:刘双明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