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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东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2018 年 9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的股份

总数为 202,787,500 股,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0.8370%。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

代表股份 202,500,000 股,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0.75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287,500 股,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下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计 7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0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7 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287,500 股,占截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银律师事务

所侯文洁女士、张晓强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2%;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826%;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30.5565%。

    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2%;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826%;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0.55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90,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8%;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174%;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8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2%;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197,1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826%;

    弃权 87,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0.55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2,502,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9%;

    反对 285,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