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学军)2019-04-26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有关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
姓名
情况 数 数 数
彭学军 5 5 0 2
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 2018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2018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5)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9)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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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的独立意见;(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13)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独
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
于本次非公开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
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
事监督作用。本人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战略委员会
2018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股份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2018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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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7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的议案》、《2018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
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19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
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积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发展
动态及行业动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针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都在董事会召开会议前提前进行认真审阅,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
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做到了尽职尽责。
2、监督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落实各项信息披露责任,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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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本人仍然符合
独立性的规定,声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19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最后,非常感谢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在工作中的支持与配合。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彭学军
电子邮箱:pengxuejun@grandwaylaw.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彭学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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