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
“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山
农商行”)发生日常的存取款、短期借款等业务的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
1.5亿元人民币以内。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2019 年 1-3 月 单
日最高余额为
在关联人银行 单日最高余额 5,567.87万元; 单日最高余额
稷 山 农 存取款、短期借 公 平 市
存取款、短期 控 制 在 1.5 亿 利息收入金额为 为 5,567.87 万
商行 款等业务 场价格
借款等业务 元人民币以内 1.7万元; 发生 元
手 续 费 0.08 万
元,
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别 内容 额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单日最高存
款余额为 每日最
在关联人银
稷山 日常的存 5,567.87万 高余额 详见2019年4月26日披露
行存取款、 元;利息收 控制在 于巨潮资讯网
农商 取款、代 0.71% /
短期借款等 入为1.22万 1.5亿 (www.cninfo.com.cn)
行 发工资
业务 元;支付手 元人民 《2018年度报告全文》
续费0.015万 币以内
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不适用
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
的说明(如适用)
*上表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18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利息收入、手
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除以公司2018年度全部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运城市稷山县城稷峰东街53号
法定代表人:史永民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4113869941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2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稷山农商行经审计的总资产6,815,517,584.22元,净资
产 633,833,622.31 元 ; 2018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31,100,873.55 元 , 净 利 润
65,871,054.1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巍女士的配偶肖文东先生在稷山农商行担
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稷山农商行构成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与稷山农商行发生日常存取款、短期借款等业务的关联交
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
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稷山农商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为公司提供便
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服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
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
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保荐机构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
机构,对永东股份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
格的确定符合公平原则,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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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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