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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东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04-26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宗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山西永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 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

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 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

明下列事项:                                       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

方式;                                             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 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

一并提交。                                         一并提交。

                                               1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

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 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

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 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

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

会议并主持会议。                                   会议并主持会议。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 或者

                                                   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

                                                   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

                                                   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                                               行。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外,董事会作出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 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

会会议。                                           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

                                                   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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