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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

议案和文件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庆英



    匡双礼



    苗茂谦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