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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东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 39,560,446.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6,209,045.82 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3,956,044.64 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 79,593,467.3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2,219,980.22 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 39,383,698.8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5,508,009.09 元,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3,956,044.64 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 79,593,467.3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1,342,195.97 元。

    综合考虑 2022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
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董事
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的
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拟以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
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