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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兴特钢: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2-12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作为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
料,经讨论,现对公司转让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的合纵锂业股权,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加快发展速度,优化资产结构。本
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
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转让江西合
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江

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金梧




                            于永生




                            张 莉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