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兴家园”项目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就自行建设的“永兴家园”项目相关事宜作出承诺 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对于尚未销售的“永兴家园”房产、车位和批发零 售商业用房,公司将销售对象限定在公司职工和引进的人才范围内。若未来有新的规 定或监管机关另有明确要求的,公司将按相应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规范。 2、公司已制定相关《员工购房管理制度》,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已购“永兴 家园”房产且仍持有的公司在职员工及未来购买“永兴家园”房产的公司员工,其在 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向公司员工以外人员出售“永兴家园”房产。公司将严格 执行《员工购房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若上述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公司将对该等员工 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