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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兴材料: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03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现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2021 年 1-6 月,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因收购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
公司控股权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公司所有担保中,因收购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担保已逾期,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并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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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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