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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形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7,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03%)。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
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
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7,945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03%)。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赵金华、王志宏、沈茂林、朱有润。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拟减持的
公司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拟减持公司
                   持有的公    占公司   拟减持公    占公司     股票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司股票数    总股本   司股票数    总股本     其持有的公
                   量(股)    的比例   量(股)    的比例     司股票数量
                                                                  比例
         董事、副
赵金华              303,556    0.3450%   75,889   0.0862%      25%
         总经理

         董事、副
王志宏              296,112    0.3365%   74,028   0.0841%      25%
         总经理

沈茂林      董事    163,115    0.1854%   40,779   0.0463%      25%

         副总经
朱有润              188,994    0.2148%   47,249   0.0537%      25%
             理

 合计                951,777   1.0817%   237,945 0.2703%       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237,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703%。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一直严
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赵金华先生、王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朱有润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
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